区议员女助理藏武器还柙

2021-05-14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三十二岁区议员女助理前年八月中大埔反修例游行后,晚上联同示威者包围马鞍山警署,用雷射笔照射警署平台上的警员,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罪。

裁判官彭亮廷昨早于沙田裁判法院指被告供词自打嘴巴,与警员和现场片段不符,认为被告犯案经策划部署,与他人集结用雷射笔照射警员,遂裁定被告罪成,还押至下月二日判刑。彭官裁决时引述呈堂片段指被告陈惠欣案发时与两名男子先后用雷射笔照向警署,与其称跟街坊玩耍及示范使用雷射笔辩解不符,而且关键议题上作供表现回避,自打嘴巴,前言不对后语。

彭官认为被告解释买入防毒面具为避免于深水埗工作时吸入催泪烟、雷射笔用以与家猫游玩、带备泳镜待周末使用等一连串巧合并不属实,而是经过策划部署,故拒绝接纳其供词。

彭官再批评辩方陈词现场没有示威及过激行为,说法避重就轻,现场有人用粗言回应警方警告,进而指被告在场为与人集结,照射警员缺乏合理辩解,遂裁定被告罪成。

辩方求情指被告丈夫暂不在港,目前任区议员助理兼婚礼布置员,为家庭经济支柱,犯案受社会气氛影响,与本性不符,幸好警员眼睛没有长期创伤,希望法庭轻判,早日服毕刑期回家照顾患长期病的父亲。案件编号:沙田刑事 三八四——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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