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厕翻新叹慢板 最长拖足21年

2021-05-14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有时人有三急,走到公厕却被残旧的设备,肮脏的环境吓怕。申诉专员公署就食环署的公厕管理和维修作主动调查,发现有十大问题,当中包括未有充分界定「高使用公厕」、公厕翻新进度慢,每所公厕平均隔约十七年才翻新一次,而最长时间未翻新公厕为皇后大道中公厕,截止前年,二十一年来没有翻新。公署亦指出建筑署要更好规管承办商,现时建筑署收取的工程延误费用低,因施工令的金额少,赔偿额亦低,有工程延误了十六日,只赔偿了两元。

截至去年九月,全港有八百零八间公厕由食环署管理,其中一百九十八所新界及离岛的公厕由食环署清洁,其馀六百一十所由外判承办商清洁。公署发现十大问题可作改善。其中一个为未有充分界定「高使用公厕」,使用率每天达三百人次或以上的公厕,食环署将之界定为「高使用率公厕」,会要求外判承办商安排厕所事务员长驻公厕,不属「高使用率公厕」的就由承办商恒常清洁。

前年数据显示「高使用率公厕」达二百四十八所,有一百零一所每日使用率过一千人次,更有十五所每日使用人数多过三千人次,即占所有「高使用率公厕」的百分之六。公署批评食环署将二百多所使用率每天三百至多于三千人次的公厕作同一看待,并不合理。公署建议食环署应检讨高使用率的定义,把公厕分为三个级别的机制,又应全面分析各公厕的使用率以分辨需要特别处理的类别。

公厕不时有设施日久失修,公署指建筑署要更好规管承办商,不过调查发现,建筑署因承办商延误工程收取的「算定损害赔偿」金额并不高。其中有承建商延误一百二十五日的工程,仅赔五十四元;有延误了十六日的工程,只赔两元。公署批评对承建商亦没有产生阻吓作用,建议建筑署提高施工令罚则。

公署亦发现公厕的翻新进度缓慢,每年约四十八所,以全港八百所公厕,即每所公厕平均隔约十七年才翻新一次。当中最长时间未翻新公厕为皇后大道中公厕,截至前年,二十一年来没有翻新,最终工程在去年展开,上月完成。

另外,公署昨就机电署对升降机及自动梯安全的监管机制,公布主动调查报告。截至去年底,全港有逾二万四千部升降机的机龄超过三十年,当中更有四千二百二十三部升降机,机龄达五十一年或以上,而自动电梯机龄达五十一年或以上亦有十八部。公署批评,机电署巡查前会先联络承办商,令承办商有所准备,认为有关做法会削弱阻吓力,其中在二○一八年十一月至去年底,针对升降机及自动梯保养的突击巡查次数,每月平均仅占保养巡查总数百分之三点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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