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制度设计冀行政立法「理性制衡」

2021-03-1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勇昨日于座谈会上表示,中央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目的是实现真正的「爱国者治港」、提高香港特区的管治效能,以及使行政与立法的关系「理性制衡」和有效配合,行政长官要真正有实权,能够顺利施政。他又指,设计香港选举制度的核心,是重新构建选举委员会,并增加其赋权、职能,中央反覆分析、评估、研究,认为选举委员会是一个适合香港实际情况的好制度。

张勇指出,中央重构和建立新的制度,有三个希望达到的政治目标及立法目的,包括实现真正的「爱国者治港」、提高香港特区的管治效能,以及使行政与立法的关系「理性制衡」和有效配合,不能再出现劣质议会文化等乱象。

当中,他特别指出希望大家注意第二点「提高香港特区的管治效能」,以前没有提出过,但这是完善香港选举制度五项原则之中,中央考虑的重要层面,亦是中央的良苦用心。他指出,行政长官要真正有实权,能顺利施政,使各大政权机关形成合力,「能办事、办成事、办好事」,更好服务市民,同时使「一国两制」方针能够行得稳、走得远,这亦是「决定+修法」的用意所在。

他又指,设计香港选举制度的核心,是重新构建选举委员会,并且增加其赋权、职能,一方面通过扩大其代表性及调整其均衡性,实现更广泛的政治参与,促进香港社会整体利益的保护;另外亦通过增加新职能,实现「爱国者治港」,改善行政与立法关系,增强行政长官的施政能力。

他说,这次完善制度是要建立一套新的适合香港实际情况、具有香港特色的民主选举制度,要实现香港社会各界均衡有序的政治参与。香港的实际情况概括为两点,一是多元化、国际化、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第二是中央授权下实行高度自治、直辖于中央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政治体制的设计要牢牢把握和立足实际情况,不能两者偏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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