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条例提立会 曾国衞:贯彻爱国者原则

2021-03-1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要求区议员宣誓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的《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昨日提交立法会首读及二读。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表示,虽然修例草案的条文很多,根本原则只有一个,就是要准确落实有关公职人员的宣誓规定,贯彻「爱国者治港」原则。草案之后会将交内务委员会决定,是否就草案成立法案委员会审议。

曾国衞重申,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是治港者及公职人员的基本要求、根本义务和责任,条例的立法原则清晰,就是要准确落实《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及解释,以及《香港国安法》中对公职人员宣誓规定的立法目的和原意,确保只有符合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两项基本要求的人,才能出任相关公职。

他指,今次修例内容列出六项正面清单和九项负面清单;引入区议员须宣誓的规定;明确宣誓要求,例如要符合程序仪式,若不真诚、不庄重或故意读出不同字眼则宣誓无效;划一监誓人安排;完善处理违反誓言的机制;加入参选限制,若曾因拒绝宣誓被取消资格、违反誓言等,五年内不能参选。

虽然区议员宣誓草案尚未通过,近日民主派区议员已接连退党及辞职。继新民主同盟谭凯邦在前日深夜宣布退党后,因初选案而正被还柙的新同盟范国威昨日透过社交网站公布,由于还柙期间无法履行议会职务,他已于辞任西贡区议员一职。另外在民协亦在昨日宣布,正获高等法院批准保释的施德来和何启明分别辞去民协主席和副主席职位。民主党主席罗健熙表示,党内会就是否宣誓作出建议,但最后会尊重各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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