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关于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建议

2021-03-18 00:00

笔者全力支持和坚决拥护中央政府落实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爱国者治港的治港重要决策,因为此举有助改善香港选举制度的不足,堵塞反中乱港者参政议政的漏洞,以及改善多年来议会凌乱的生态,亦有助解决香港长年的房屋等民生深层次矛盾,有力保障香港社会安宁及香港长期繁荣稳定。这次全国人大重新构建选委会,既增加了选举委员会的职能,也提高了社会各界的均衡参与和民主程度。

按目前人大公布的九条决定,其中最让社会各界关注的是选举委员会的构成,包括五个界别下的各个界别选委席数,是怎样增减、怎样组成和怎样产生,以及有些界别的定义是怎样界定。

关于全国性团体,以全国青联为例子,按照以往惯例,全国青联与香港的对口青年团体,一般包括香港青联、菁英会、香港全国青联委员协进会等历史较为悠久和组织规模较大的青年团体。因此,笔者建议这些青年团体在全国青联界里面,需要占有选委席位,并委任相关代表共同参与。

香港福建社团联会在港闽籍乡亲超过百万人,是香港最重要的爱国爱港社会团体之一,联会多年以来真诚为国为港在关键时刻贡献力量,更被喻为「铁军」,创会二十多年的成绩,历史是可以印证的,加上联会拥有较为健全完整的组织架构,在社区深耕工作服务多年,与社区基层紧密联系及建立深厚交情。此外,在港闽籍乡亲又超过百万人,人口比例占了香港总人口的七分之一,即每七名港人就有一位福建人。因此,我建议第三界别的基层界及第四界别的地区组织代表界,最好有福建联会的选委代表。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新需要,未来福建人除了参与选委会之外,笔者也建议在香港特区各个政权的架构里面,包括在行政会议里面、立法会里面,甚至问责官员里面,都最好有福建人的声音,期望为在港逾百万闽藉乡亲增加发声和提供服务的机会,以及能够更进一步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以及保障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继续作出积极的贡献。

另外,目前选举委员员界别和立法会功能界别采用团体票和个人票两种投票方式,有些界别只采用一种方式,有些则两者混合采用。全国人大重新构建选委会后,第二界别(专业界)的三百个议席,包括会计界、医学界、衞生服务界、教育界、法律界、资讯科技界及新调拨过来的社会福利界等行业的专业人士,假如仍按以往采用个人票,笔者担心第二界别(专业界)的三百个议席会再落入反中乱港分子的袋中,亦无法落实爱国者治港。中央花尽力气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及重新构建选委会,就是希望香港能够长期繁荣稳定,因此强烈建议第二界别(专业界)的投票方式,应该全部改为团体票的投票方式,以堵塞这个可以预见的重大漏洞。

至于近日有人提议应委任退休终审法院法官和立法会前主席等人士,主持负责审查候选人资格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笔者不同意这个提议,并认为应交由熟悉《基本法》、国家宪法、港区国安法及熟悉两地法律和国情的人士担任,包括港区全国政协副主席、港区全国人大常委、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正副团长、港区全国政协常委若干位召集人及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等,这些人士于法于理于情三者兼备,是较为稳妥的人选和做法。

施荣忻

香港菁英会创会兼荣誉主席

香港福建社团联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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