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勇:制度設計冀行政立法「理性制衡」

2021-03-1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張勇昨日於座談會上表示,中央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目的是實現真正的「愛國者治港」、提高香港特區的管治效能,以及使行政與立法的關係「理性制衡」和有效配合,行政長官要真正有實權,能夠順利施政。他又指,設計香港選舉制度的核心,是重新構建選舉委員會,並增加其賦權、職能,中央反覆分析、評估、研究,認為選舉委員會是一個適合香港實際情況的好制度。

張勇指出,中央重構和建立新的制度,有三個希望達到的政治目標及立法目的,包括實現真正的「愛國者治港」、提高香港特區的管治效能,以及使行政與立法的關係「理性制衡」和有效配合,不能再出現劣質議會文化等亂象。

當中,他特別指出希望大家注意第二點「提高香港特區的管治效能」,以前沒有提出過,但這是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五項原則之中,中央考慮的重要層面,亦是中央的良苦用心。他指出,行政長官要真正有實權,能順利施政,使各大政權機關形成合力,「能辦事、辦成事、辦好事」,更好服務市民,同時使「一國兩制」方針能夠行得穩、走得遠,這亦是「決定+修法」的用意所在。

他又指,設計香港選舉制度的核心,是重新構建選舉委員會,並且增加其賦權、職能,一方面通過擴大其代表性及調整其均衡性,實現更廣泛的政治參與,促進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保護;另外亦通過增加新職能,實現「愛國者治港」,改善行政與立法關係,增強行政長官的施政能力。

他說,這次完善制度是要建立一套新的適合香港實際情況、具有香港特色的民主選舉制度,要實現香港社會各界均衡有序的政治參與。香港的實際情況概括為兩點,一是多元化、國際化、高度發達的資本主義社會;第二是中央授權下實行高度自治、直轄於中央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政治體制的設計要牢牢把握和立足實際情況,不能兩者偏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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