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指选举立法工作「全部由我做」

2021-03-1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近日密集接受多间传媒访问,就人大「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决定作解说。她近日在《大公报》、《文汇报》专访中强调,本地立法事关重大,她本人将亲自督导,「不会下放给其他人,全部由我自己做」。她又指完成选举制度的时间表非常紧凑,港府一定要在未来一年内完成立法工作及进行三场选举,不存在「尽量做」、「做到就最好做不到就不好」的情况。

林郑月娥透露,预计有超过二十条主体法例和附属法例需要修订,部分修订 「牵一发动全身」。特区政府倾向以综合条例草案的形式处理而不是逐条写出来。林郑月娥表示完成本地立法事关重大,与香港国安法不相伯仲般重要,她本人将亲力亲为亲自督导。「不会下放给其他人,全部由我自己做」。她又指,政府要预留足够的时间给立法会审议,目前已获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支持,审议会议会「开快车」,或视乎需要增加会议,或要其他会议「让路」。她自己与梁君彦都强调要有足够时间审议。

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成方面,林郑月娥表示参选特首、选举委员会、立法会的候选人,都需要由资格审查委员会,确保符合「爱国者治港」的要求, 可以肯定其层次一定高过选举主任,而其组成亦不会只是一个人。

立法会方面,林郑指现时立法会地区直选由「一人一票」产生,无论建制或非建制候选人,都要从选民角度出发,故有人形容这样选出来的人都很民粹,而功能界别的议员则仅代表各自界别,故注入第三种形式去组成或选举产生立法会议员是一种进步。她又引用总理李克强早前形容中国经济增长时所讲的说话「一时走得快不一定走得稳,只有走得稳才能走得有力」。认为此番说话同样适用于香港政制,若政制发展不止行得不稳,还要行歪,民主进程就完全无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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