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政府应尽快立法 落实「爱国者治港」

2021-03-16 00:00

中央出手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是及时、必要及重要,以助香港正本清源、拨乱反正。香港近年出现的种种乱象越见严重,反中乱港分子及激进分离势力公然向心智未成熟的学生渗透「港独」主张,千方百计瘫痪立法会的正常运作,甚至以「预选」惑众妄图夺取香港管治权,乞求外国制裁香港,严重损害香港的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阻挠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置全港市民福祉于不顾,破坏香港的繁荣稳定,国家对此实不能坐视不管。这亦反映了治港者不是爱国者的严重性,不仅损害广大市民的利益和福祉,更会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根据宪法、香港《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的规定,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是中央事权。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制定《基本法》,并拥有《基本法》的修改权,对香港制度的完善具有决定权和主导权是毋庸置疑的。因此,全国人大是次行使宪制权力、履行宪制责任,作出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完全是合宪合法、合情合理。

为何中央必须主导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确保爱国者治港?这必须要深入认识香港教育忽略了的香港回归祖国的历程。「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基本国策,以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实现中国人民收回香港的共同愿望。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中规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就是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因此,以颠覆香港管治权为目标的反中乱港分子、激进分离势力的行为及活动必须迅速禁绝,并严禁他们进入治港行列,防止其勾结外国势力威胁香港及国家安全。在香港各项选举开展前,有必要尽速完善选举制度,让香港重回正轨,重新出发,这时只有国家主导,才能快、狠、准的为香港修补存在已久的漏洞。

治港者必须是爱国爱港人士并不是今天才提出来或凭空想像出来的。邓小平先生八十年代明确指出「港人治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并指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爱国者治港」的法律依据更已体现在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以外,也规定了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主席及立法会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议员、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都必须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行政长官必须就执行《基本法》向中央和特别行政区负责等。

「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方针应有之义。香港回归祖国实行开创性的「一国两制」方针政策二十多年,难免会出现不同难题与挑战,但亡羊补牢未为晚也。我全力支持中央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建立更坚实的法律依据和基础,确保任何治港者都必须符合爱国者的标准。期望在决定通过后,特区政府尽快配合完善本地立法工作,确保「爱国者治港」贯彻落实。这样才能保持香港繁荣稳定、长治久安,并承担起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责任,杜绝外国势力干预的一切可能,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打下坚实基础。长远特区政府应让市民正确认识「一国两制」、宪法及《基本法》,支持「爱国者治港」,共同解决经济及社会民生的深层次矛盾,为更好的未来努力。

胡晓明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

香港专业及资深行政人员协会前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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