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覆核保释最后三人准回家

2021-03-1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四十七名民主派人士涉去年参与「35+」初选,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十一人月初获准保释后遭律政司覆核决定。《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昨于高院批准最后一批处理的其中三名被告何启明、施德来及李予信保释,三人另须遵守原定的共同保释条件,至于被告张可森保释决定获律政司成功覆核,须还柙候讯至五月三十一日,杜官将所有十一人的覆核决定书面理由择日公布。

获总裁判官苏惠德批准保释的十五名被告,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随即提出保释覆核,其中杨雪盈、刘伟聪、吕智恒及林景楠四人翌日获律政司撤销覆核,准保释候讯;馀下十一人分三批在高院覆核后获杜官批准保释的被告包括郑达鸿、彭卓棋、何启明、黄碧云、施德来、柯耀林及李予信共七人;至于谭文豪、张可森、伍健伟及郭家麒则被律政司成功覆核,与同案馀下的三十二名被告都须继续还柙,其中九人将于本周五再次解西九龙法院提堂及覆核保释决定。

张可森昨由资深大律师骆应淦代表,杜官听毕双方陈词后撤销张可森保释。离席时旁听众人挥手道别,张可森拉下口罩,向妻子说道「我爱你」,其妻子伤心地低头转身离开。

另三名被告何启明、施德来及李予信分别由大律师查锡我、大律师梁汉褀与资深大律师蔡维邦代表,杜官最后驳回律政司覆核申请,何启明保释条件为三万元现金,其姨妈及教会牧者各以五万元作人事担保,每星期一三五日晚上六时至九时到深水埗警署报到。施德来保释条件为十万元现金及妻子十万元人事担保,每星期一三五日早上九时至中午十二时到油麻地警署报到。李予信保释条件包括十万元现金担保及其母十万元人事担保,每星期一三五日晚上六时至九时到青山警署报到。

三人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传统实体/电子媒体/任何公众平台),作出、发放或转载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及行为;不得直接或间接组织、安排、参与或协调任何级别的选举(投票除外),不论政府或非政府举办的任何选举;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联络任何外国官员、议员、任何各级议会成员等;不得离港;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包括BNO,及居住在报称地址,若住址有更改,须在二十四小时前通知警署。

何启明下午近六时在亲友陪同下离开,施德来和李予信晚上近八时步出法院,三人均一言不发,迳自登上私家车离去,当中施德来出来时马上拥抱妻子,又曾向镜头双手合十鞠躬致意。民协区议员谭国侨,早前获保释的杨雪盈,以及两名外国领事亦有到庭旁听,包括欧盟驻香港办事处副办事处主任韦理斯,以及瑞典驻港领事馆副总领事雷博恩。

案件编号:刑事杂项案件一一二、一一五、一一六及一二〇——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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