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毛等八人涉非法集结禁离境
2020-12-18 00:00
罗官指本案严重,若定罪后刑期不短,又有人弃保潜逃后高调表示成功逃跑,评估风险后批准众被告以一千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须交出旅游证件,居住于报称地址,每星期到警署报到一次。
律政司高级检控官张卓勤指,案件严重,部分被告选择于七月一日在警方反对下举行游行,游行演变成暴力事件的潜在风险高,且被告等目前牵涉多宗诉讼,在法庭保释期间犯下本案,以许智峯作例证指被告潜逃风险高。
被告依次为陈皓桓、曾健成、徐子见、胡志伟、陈荣泰、朱凯廸、梁国雄和邓世礼。首五人同被控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另除了曾健成和陈荣泰,其馀被告同被控一项明知而参与、一项举行或组织未经批准集结。
案件编号:西九刑事 四三八五——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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