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襲羅冠聰案上訴遭駁回 4人聞即時收監與懲教員爭論
2018-12-21 13:55
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去年初到台灣參加「時代力量」舉辦的座談會回港後,在機場被人襲擊及淋潑液體。其中3男1女受審後被裁定非法集結及普通襲擊等罪成立,被判囚3個月,但獲准保釋等候上訴。高等法院法官今早頒佈裁決,駁回4人上訴並即時將他們收監。公眾人士聞判後一度鼓噪,4人進入羈留室後仍與懲教職員爭論。
上訴人依次為高傑飛、唐發祥、劉必泉及鄺桂嬋。法官認為,原審裁判官就羅冠聰的證供作了全面分析,並考慮到現場非常混亂、很多人逼向、推撞和拉扯羅冠聰後,才接受羅聲稱被「拳打」的解釋,並無不妥,上級法庭無理由干預。
上訴方質疑控方無證據證明羅冠聰不同意被襲擊,法官反駁指,從羅冠聰的整體證供和現場片段可見,羅明顯地不同意被示威者襲擊。控方無直接從羅冠聰的口中引證此點,只因此點實在明顯不過。法官直言,這項上訴理據實屬瑣碎無聊和無理纏擾。
法庭記者:黃梓生
建立時間:11:15
更新時間: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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