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無屍案】聽唔明「一炮三響」等麻雀術語 辯方大狀需翻譯

2018-10-22 17:23

被告顏永周。
被告顏永周。

任凍肉店肉類切割員男子涉於前年5月在深水埗住所殺害並肢解前妻姨姨,屍體至今仍未尋回,疑兇今就謀殺及阻止屍體合法殮葬兩罪於高院繼續受審,曾與被告一同打麻雀的鄰居楊雪媚承認被告參與非法賭博,營運六合彩外圍,被告亦曾為楊投注,並派彩給楊。辯方大狀徐福亮今甫盤問楊時,因不懂翻譯麻雀術語「只可以碰不可以上」及「一炮三響」等,需翻譯員協助翻譯為”it can win in combination of same pattern or number, cannot win in consecutive pattern or number”等。

聲稱任散工的楊雪媚在麻雀館經友人介紹認識案中52歲被告顏永周,楊指不少工友及其妻子會在她位於深水埗住所打麻雀聯誼,「阿明」亦參與其中,辯方指出該住址非楊現居住所,楊承認,並指丈夫認為現址遠離地鐵,工作不便,故仍居住於深水埗。辯方質疑楊曾向被告透露與丈夫為假結婚,並指他又蠢又窮,楊回應「應該唔會,未同佢熟到咁」。辯方問及楊曾否經營賭博場所及從中收取數百元佣金。楊否認,並指向他們收取百多元是作茶水及水電費。楊另否認曾定下嚴格的麻雀規則,即「只可以碰不可以上」及每局金額為50元及100元等。

庭上播放閉路電視,辯方指片段只有2至3秒,甚至「頭都睇唔到」,問及楊何以辨認出被告,楊指根據「走路姿勢、身材」,辯方續問及被告走路有何特別,楊回應「無咩特別,係感覺熟」。

被告僱主顏俊成今甫被問及被告未曾預支薪金,顏否認,辯方續指顏曾因被告沒有放假而給予他1000至2000元,顏認同曾給予被告「補水」,另指出被告經常因打麻雀或需照顧兒子請假,但未有留意被告申請於5月2日及3日放假,即案發翌日。

法庭記者:黎嘉怡

建立時間:13:39
更新時間:17:23

證人楊雪媚。
證人楊雪媚。

證人楊雪媚。
證人楊雪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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