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隊代表涉與15歲女生性交罪成 還柙待索背景報告

2018-10-22 15:08

前港隊輪滑代表涉嫌於前年與15歲女學生多次發生性行為,被控3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黃國輝不相信被告不知道事主未滿16歲,裁定定罪名成立,還柙至11月5日,以索取背景報告。

28歲被告陳言洛為港隊前自由式輪滑成員和輪滑集訓隊教練,2015年為事主學校的外聘滾軸溜冰教練,案情指被告於2016年3月22日至7月9日期間,多次與其未滿16歲的女學生X在土瓜灣紅茶館酒店和旺角維珍尼亞賓館內發生性行為。

黃官接納女事主供詞,認為兩人在案發時已拍拖兩個月,被告應該有很多機會了解事主的背景,不可能不知道事主未滿16歲,並認為被告的證供不可信。

法庭記者:陳詠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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