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獒受傷生蛆蟲兼脫水 兩男涉虐待動物表證成立
2018-10-22 17:13
二名男子涉因疏忽照顧藏獒而令牠受傷、有蒼蠅蛆蟲寄生、發燒兼脫水,一名英籍婦人於去年11月9日發現藏獒連日沒人照顧便報警處理,兩男被控一項沒有理由下未能向狗隻提供獸醫照顧而虐待動物罪,及一項掌管任何被禁閉或被關禁的動物,但疏於對該動物提供充足清水而虐待動物罪。楊明鳳暫委裁判官裁定案件表面證供成立,首被告黃繼成及次被告劉太安均自願出庭自辯,黃已完成自辯,劉則於明天繼續自辯。
藏獒被警員發現時左耳背近頸位置有血水滲出,近尾部有約8x8cm傷口,警員目睹傷口有蛆蟲寄生並蠕動。而獸醫廖芷琳為藏獒檢查時發現,藏獒耳背及腰近尾部位置傷口有嚴重感染,亦驗出其左耳背患蠅蛆病並有7x4cm傷口,即受蒼蠅幼蟲(蠅蛆)入侵動物傷口,當時預計只剩一周壽命。
首被告47歲黃繼成供稱自己獨居於南丫島北角舊村,間中到柴灣工廠大廈以看更身分上班,上班時間為下午6時至11時。次被告劉太安為其朋友兼同事,黃受劉所托照顧並飼養「大妹」的雌性藏獒,黃以「大妹」看門口,而劉會一個月一至兩次到黃家探望「大妹」。黃自稱每天均定時於早上8時、下午兩時及晚上11時給予「大妹」乾糧及清水。黃於2017年11月8日發現「大妹」耳朵及近臀部受傷,但傷口較小認為可以自理,劉得悉後建議黃買消毒酒精、粉狀雲南白藥、綿花及大型膠布予「大妹」療傷。黃於2017年11月9日發現「大妹」 傷口「大左腫左」,出外買口罩及狗籠以便運送「大妹」過海到旺角看獸醫,但當晚回家時已發覺「大妹」不見了。
黃供稱「隻狗好純,唔吠,唔咬人,係擺喺度嚇下人」,而且即使當日發覺「大妹」體溫比平常高,亦認為沒有生命危險,只認為「大妹」受傷「損咗」「好小事」。控方指出當警員問黃「知唔知藏獒有受傷」時,黃回答「唔知,唔覺眼」,但警員再問「你日日餵佢都唔覺眼?」時,黃則答「我知佢傷左」,控方指出黃想隱瞞「大妹」傷勢,黃堅稱「我無隱瞞」。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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