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二手平台賣飛小心陷阱 門票無效被罰6000元
2018-10-15 10:05
消委會曾接獲市民反映意見,指早前曾於某門票轉售平台成功售出某演唱會門票,但在該場演唱會演出數日後,他發現其信用卡戶口被有關平台收取了6000元,有關平台聲稱是因門票無效所招致的罰款,卻沒有向他提供證據、退回門票或讓他作出申辯。由此可見,透過門票轉售平台進行交易的買賣雙方均須承受一定的風險。消委會提醒類似上述情況的當事人是以轉售門票的身份進行交易,並非消費者,故不會處理該類個案。
倘若買家在表演當日出示經門票轉售平台購買的門票進場而被拒絕,根據「Ticketbuynow」的網站資料,平台聲稱會退還款項給買家;「Stubhub」的條款和細則列明,在買方確認成功參加了有關活動後才發放相關款項予賣方,平台若收到買家的投訴會作出仲裁,賣家有機會須要補償買家的損失以及向平台支付罰款$450。
「Viagogo」的條款和細則列明,受影響的買家須於問題發生後48小時內作出投訴,填寫爭議索賠表並提供佐證申請退款,賣家有機會未能獲取任何款項之餘,並須承擔替買家尋找替代門票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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