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青年被剝光豬圍毆 被告求判監禁 2018-03-21 16:36 黃阡碩(右)。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16歲少年黃阡碩疑與人結怨,於去年1月應約在藍田公園見面後,被一群青年拳打腳踢,跌倒後再被攻擊致「斷片」,甚至忘記曾被金屬棒捧打;黃被發現時被剝光衣服,只有一片樹葉遮蔽下體,留院12日,昏迷5天後才甦醒。7名涉案青年被捕,同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嚴重傷害罪,李銘東、王啟澤、徐寶軒及譚建榮早前承認控罪,案件原定今午判刑,押後至明天,有待法官聽取求情後能加以考慮判刑方向。律師求情時透露,養育第3被告徐寶軒的74歲婆婆,在徐被還柙的1年間,每天不辭勞苦,到壁屋懲教所探望徐。 徐寶軒現年18歲,在有律師代表的情況下,獲法官准許站立求情,徐表示希望可藉此機會向家人及受害人道歉,懇求法庭給予機會讓他重投社會及照顧家人。 次被告王啟澤,現年16歲,他的代表律師與徐的律師同樣希望法庭判處被告監禁,因被告已被還柙很久,若被判處監禁,只須服少量的餘下刑期。王希望出獄後離開香港,到外地開習,重新開始。 案中的第5至7被告黃嘉輝、邱兆軒及劉柏賢,經審訊後早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記者 郭止晅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街市女廁嬰屍案 印傭認隱瞞嬰兒出生罪還柙候判 下一篇 傳向低收入市民「派錢」 林鄭:研究關愛共享覆蓋面濶啲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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