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衛生督察:獲直綫電話 遇滋擾可召警方特遣隊

2018-02-23 11:52

前年農曆年初一晚上至年初二清晨,旺角發生騷亂,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否認暴動、煽惑暴動及非法集結等共6罪,控方昨在高等法院完成開案陳詞,今向陪審團宣讀控辯雙方承認事實,並傳召食環署職員作供。
控方先傳召食環署高級衛生督察賴友裕作供。賴接受代表梁天琦的大律師蔡維邦盤問,指2016年的行動策劃受前一年影響,因2015年他們的同事曾於同位置被人騷擾,因此他在前年1月2次造訪旺角警署,與特遣隊隊員商討合作。賴又指於案發前,有警方特遣隊隊員透過WhatsApp向他發短訊,稱警方收到消息,本土民主前線人士將於農曆新年間到旺角、深水埗一帶,因此賴雖然休假,但仍然到砵蘭街視察。
賴於1992年任職市政總署2級衛生督察,並在2011年晉升為高級衛生督察。他在2013年至案發時為旺角區小販管理隊成員。賴表示,他的部門在2016年農曆新年前夕策劃行動訓練下屬,並與警方會面及達成協議,若隊員於新年期間遇到滋擾,警方可以協助。賴與旺角警署警方緊密聯絡,又獲得一個電話號碼,可直接聯絡警方特遣隊。
案中5名被告依次為梁天琦(26歲)、李諾文(21歲)、盧建民(31歲)、林傲軒(23歲)和林倫慶(26歲)。梁天琦被控一項煽惑暴動罪及2項暴動罪,李諾文及盧建民則各被控一項暴動罪,林傲軒被控非法集結及暴動共2罪,林倫慶被控3項暴動罪。
法庭記者:陳詠詩、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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