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控方開案陳詞指 傳召證人最多97人

2018-02-21 12:55

2016年農曆年初二凌晨發生的旺角騷亂事件,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否認暴動、煽惑暴動及非法集結等罪。控方今午於高院作開案陳詞,指案件的證人列表中雖有211人,但控方有機會傳召證人最多僅97人,當中大部份證人為警務人員,其餘為食環署小販管理隊隊員、2名法證專家及街外證人。
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於陳詞前再提醒陪審員,以他們日常生活的智慧理解呈堂證據,判斷事件發生因由,並按法官指引裁決各被告的控罪。
另外,控方又提到今次案件的證據主要涵蓋前年2月8日至9日清晨旺角區發生的事件與牽涉事件的人士。而被告梁天琦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和被定罪,以及警員的醫療報告,已為承認事實,不受爭議。
本案5名被告共被控6項控罪,梁天琦被控一項煽惑暴動罪及2項暴動罪;李諾文及盧建民則各被控一項暴動罪;林傲軒被控非法集結及暴動共2罪;林倫慶則被控3項暴動罪。
法庭記者:陳詠詩、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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