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未婚遭入境處揭發 警務處文書女助理簽守行為一年 2018-01-24 16:10 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入境處去年翻查紀錄時,揭發28歲警務處文書助理周美廷,於2012年3月遞交其子的出生登記文件時,虛報自己未婚,原被控作出虛假的聲明以促致出生的登記,案件今於沙田法院審訊,惟控方撤銷控罪,周須以1,000元簽保守行為1年。 辯方指,周是因剛產子不久,精神狀態不佳,在家人代填的出生登記文件上簽署時未有為意,才導致案件發生。 法庭記者:郭止晅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陳帆指已登記19座小巴共249輛 佔全港約6% 下一篇 港股7連升創歷史新高 一度升穿33000點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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