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昌迷你倉無處理防火問題違消防例 遭罰款2.1萬元

2018-01-24 16:23

時昌迷你倉。資料圖片
時昌迷你倉。資料圖片

時昌迷你倉紅磡分店被消防人員發現方向指示牌及窗口數量不足,逃生門被鎖上等,違反消防處的規定,被票控7項没有遵從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時昌迷你倉代表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所有控罪,裁判官梁嘉琪考慮公司性質與其財務狀況後,頒下4項火警處理令以處理違規問題,並判各項傳票罰款3000元,共罰款2.1萬元。

時昌迷你倉代表今天求情時指,公司屬特許經營,每月營業額20多萬元,只有一名正式員工。被告公司初犯而且認罪,冀法官輕判。

傳票控罪指,消防人員於2017年3月7日巡查位於紅磡康力投資大廈的時昌迷你倉分店兩個舖位時,發現方向指示牌及窗口數量不足、逃生門亦被鎖上,容易造成火警危險。另被發現儲存間隔不當及消防轆覆蓋範圍不足等問題。消防發出通知書促使時昌迷你倉改善有關問題,於5月再去巡查時,職員曾拒消防人員入內跟進情況。消防向法庭申請搜查令後,發現時昌未有處理大部分防火問題。

法庭記者:劉曉曦

時昌迷你倉。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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