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琴師拉胸圍帶摸15歲女生胸 聲稱當女友囚半年
2018-01-24 14:52
辯方律師今天求情時指,被告承認一時控制不了性衝動及自制能力弱而犯案,對事件感到悔疚及對事主充滿歉意。被告犯案是因從外國獲音樂學士學位回流香港後專心工作,社交能力差和欠缺親密關係,錯誤地把感情投放在女事主身上所致。精神及心理專家報告中指出被告並沒有孌童癖或任何精神、心理問題。被告現已坦白認罪及願意承擔法律後果,而被告已經離職,以後難以再於音樂教育界立足,重犯機會偏低,冀裁判官輕判。
被告分別於2015及2017年上課時隔衣拉起女童胸圍帶並觸摸其胸部、摸腰並擁抱女童及親吻女童的臉頰和嘴唇。女童在事件第一次發生後面紅發熱,在第二次發生後則感到迷惘及曾因此事而哭泣,在翌日告知學校老師,父母知悉後報警處理。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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