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未婚遭入境处揭发 警务处文书女助理签守行为一年 2018-01-24 16:10 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入境处去年翻查纪录时,揭发28岁警务处文书助理周美廷,于2012年3月递交其子的出生登记文件时,虚报自己未婚,原被控作出虚假的声明以促致出生的登记,案件今于沙田法院审讯,惟控方撤销控罪,周须以1,000元签保守行为1年。 辩方指,周是因刚产子不久,精神状态不佳,在家人代填的出生登记文件上签署时未有为意,才导致案件发生。 法庭记者:郭止晅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陈帆指已登记19座小巴共249辆 占全港约6% 下一篇 港股7连升创历史新高 一度升穿33000点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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