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案】稱若有得揀會「由得佢哋佔馬路」 朱:對佔中人士冇仇

2017-11-09 16:26

退休警司朱經緯涉於佔領行動期間以警棍襲擊途人,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今日繼續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 朱經緯下午繼續自辯時指,當晚在未有他指示下,有警員已自發性使用警棍,而依朱的判斷,警員面對數百人,雖然非全部都表現「凶暴」,但若壓近,他們會擔心自己的安全。辯方問朱會否也擔心自己的安全,朱稱當時都「第一時間掹警棍戒備」,並指「警棍係唯一有效應對當時情況」。 朱續指當時人群屬「active aggression」,當刻他腦海第一個想到的戰術為「驅散」。惟當時情況非常嘈吵及混亂,他於現場曾大叫「驅散佢哋,驅散佢哋」,而評估形勢後,他則採用武力驅散。朱表示他當時行使《公安條例》賦予的權力,而決定行使前,他亦真誠相信若不使用武力,則不可達到驅散效果。 從在片段中,於事主鄭仲恆受襲前,亦有在場人士被朱以警棍擊中,問到朱擊打每位途人的目的,朱解釋他只用警棍打其中兩位人士的背包,朱指警方只是「裝腔作勢」,以施加壓力令他們盡快離開,朱又提到他使用警棍時「睇落好似好快,但力度好輕」,並表示知道用警棍擊在他人身上有一定傷害,雖看似警棍擊落時很快,但力度點到即止。 另外,他當日曾看到鄭對警務人員作岀「侵略性動作」,身體突然傾前,朱認為他有意「挑戰我哋警員」,被問到擊打的力度,朱稱「我形容為中」,但他強調自己使用武力時只打其背脊,並清楚了解打在頸部會造成「lethal force」,他解釋自己不會冒險打其頸部,若是如此,他已在高院受審,及可能永遠也不能退休,朱續指「唔係我冇考慮,我連諗都冇諗」。 辯方問到有否後悔自己作岀該行為,朱表示「知道我因為執行職務而令我坐喺度辯護自己,如果我有得揀,當日佢哋佔馬路,就由得佢哋佔馬路,或者向警察部申請唔好參與日峰行動」。辯方再問朱的政治立場是否中立,他則回應「無論我有冇政治立場,當更時都係中立,我對佔中運動人士冇仇」,他續指他所關心的是行動和法律底線以及社會秩序有否被逾越,亦認為整個驅散事件中,警方所使用的武力都非常克制。 法庭記者:陳詠詩 建立時間:15:40 更新時間: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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