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案】事主鄭仲恆作供:頸部被打後「有啲暈暈哋」

2017-11-06 17:38

退休警司朱經緯涉於2014年佔領行動執勤期間,以警棍毆打途人,他早前否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並由主任裁判官錢禮審理。 現年57歲的朱經緯已經退休,案件審期預料為5天。控方開案陳詞指於案發當日晚上10時半,穿着白色制服的被告於旺角上海商業銀行外執勤,而事主鄭仲恆則與女友人行經亞皆老街,被告以警棍從後襲擊鄭的頸部,而鄭被打後即大叫「我路過㗎咋」。鄭於2天後到醫院驗傷,醫生認為左邊後頸位置的傷則由事件所造成,控方續指被告於本年3月27日被捕。 28歲事主鄭仲恆現從事市場推廣,今岀庭作供時指涉案當日於荃灣區完成工作,他乘港鐵往金鐘時與馬姓女友人通電,得知馬身處旺角,而警方日前曾在旺角清場,指因「擔心我朋友安全,又知佢係女仔」,故二人打算在旺角港鐵站外匯合。鄭稱當時「陪佢(即馬姓友人)行吓」,他澄清意思時指馬其實是想了解當時情況。 就人潮情況,鄭表示「人數差唔多」及「嗰嗰岀口平時人流都多」,所以不感驚訝,但未有留意當時交通情況。鄭與馬走到彌敦道及亞皆老街交界時,基於好奇心而停下約5分鐘觀看,其後聽到亞皆老街有嘈吵聲,約20人往二人衝過去,故鄭即言「我哋係時候走啦,走啦,走啦」。當時鄭及馬並列而行,二人因群眾湧現而逼至銀行靠牆位置。當時有警員在他們的右方,及後有警員踢了鄭的右腳「上五吋下五吋」位置,另一受傷位置則在右手手踭,但當時未有回頭確認是否遭警棍擊中,故大叫「我哋只係路過」,然而頸部後來亦被「大力至中等」的力度打了一下,感覺「有啲暈暈哋」,又指因當時頸部受傷而沒有回望,此時庭內觀眾席傳岀一陣竊笑聲。 鄭於下午繼續岀庭作供,他於2014年11月28日到沙田接受診治,而頸部傷勢維持大概一個月,他表示該段時間頸部「唔可以正常郁動,唔可以擰去右面,要成個人轉」,其後他於同月29日就身上3個傷勢向警方投訴。鄭指他從公眾媒體得悉當日襲擊他的警員姓名,而他亦有在網上觀看自己牽涉其中的相關影片。 控方重播其中一段拍到鄭受襲的影片,鄭表示影片可反映他當日受傷的情況,而他當時曾經向右方稱「唔好打,我哋路過咋」去表達自己的處境及要求警方不要打他,鄭亦強調當日有遵守警方指示。 辯方大律師彭彼得於庭上引述鄭一段「你要奪金鐘道,我奪龍和道」Instagram 貼文,問及其用意是否想挑戰警方和政府,鄭質疑辯方理解不當,亦無意挑戰。其後錢官示意鄭避席,反問辯方何以貼文與11月26日事件有關連,又指貼文只是以日記形式作紀錄。 另外,彭大狀其後又引述另一段於2014年10月8日的貼文「conflict but we win finally」後,追問「conflict」是否指警方清場一事,鄭則回應「成個movement」,錢官隨後問到是否為爭取一人一票、爭取普選,鄭即確認。辯方又再質疑「conflict」一詞是否指重奪亞皆老街及擊敗警方,鄭亦否認。 案件將於明天續審。 法庭記者:陳詠詩 建立時間:14:07 更新時間: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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