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9日大嶼山港珠澳大橋工程發生臨時工作台倒塌,釀兩死三傷慘劇,勞工處按《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或《 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向聯營的每間合夥公司各發出16張傳票,其中向奧雅納工程顧問發出兩張傳票,並票控奧雅納一名高級工程師,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無須答辯。
奧雅納工程顧問被控沒有設置及保持安全的工業裝置及工作系統,以及沒有提供所需的資料、指導、訓練及監督以確保在工業經營中僱用的人工作安全。奧雅納前僱員黃君晧則被控故意作出任何相當可能危及受僱人本人或他人的事情。
控方於庭上表示,鑑於案情複雜,涉及2名死者,警方須作進一步調查,故申請將案押後,另提出會將17箱相關文件供辯方作研究之用,裁判官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5日。
法庭記者:邱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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