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雙學領袖黃之鋒、羅冠聰等3子,今早獲終審法院批准上訴申請許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指是基於四大爭議點而作出批准。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指,三子上訴四大爭議法律觀點分別為:
1)上訴庭有無權力推翻、修訂、取代、補充原審案情
2)法庭處理動機為「公民抗命」或行使憲法權的案件,判刑時就此動機予以多少比重
3)上訴庭應否立即把新判刑指引應用於三子的案,還是只能作日後判刑參考
4)針對黃之鋒,他在案發及覆核刑期時未滿21歲,上訴庭於判刑前是否應先索閱報告
律政司就四點作回應:
1)上訴庭改判刑時沒有考慮新的證據,只是不同意原審判刑時考慮的比例
2)崇高的信念或動機,都只是考慮判刑的因素之一
3)上訴庭沒有就非法集結案制定新判刑指引
4)黃之鋒一方未有在覆核刑期時要求索取報告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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