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子判囚】黃之鋒羅冠聰准保釋 待11月7日處理上訴許可
2017-10-24 16:22
於2014年因重奪公民廣場,引發佔領運動的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三人在裁判法院經審訊後,分別被裁定非法集結,及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被判社會服務令及緩刑,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向上訴庭提出刑期覆核,上訴庭最終改判三人入獄六個月至八個月不等,三人已向終院提出上訴許可。黃、羅二人准以50000元及人事50000元擔保,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要到警署報到,及居住在報稱地址,以及承諾在11月7日出庭就上訴許可申請應訊。每周一次到警署報道,黃需要居住在報稱的海怡半島,而羅則需在報稱的東涌居住。黃是由父親黃偉明交出人事擔保,羅則由母親交出人事保釋金。 據悉,周永康為免影響繼續升學,故不會申請保釋,只望盡快刑滿出獄。黃之鋒今早由資深大律師戴啟思代表,彭耀鴻資深大律師則代表羅冠聰。 案件由馬道立首席法官處理。馬官傾向給予二人保釋,但需要考慮他們保釋條款。馬官建議11月7日聽取上訴許可。 終審法院批准兩人的保釋申請,並表示會於11月7日開庭審理,兩人於整個審訊期間表現平靜鬆容。 律政司沒有反對保釋申請。控方是由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代表。 馬道立法官指示,上訴的文件要送遞給沒有申請保釋的周永康,而周永康是由蔡維邦大律師代表。 律師已預備現金及證件,料黃、羅二人本預料45分鐘後可步出終審法院。惟律師表示,由於保釋金問題,預料需要再多等兩小時,黃羅二人才會離開。 香港眾志周庭指,手續繁複,現時亦難以預計他們離開時間。 中午12時左右,據了解,羅冠聰已完成保釋手續,但他會在內等候未完成保釋手續的黃之鋒,才一同離開。 羅冠聰已保釋外出,黃之鋒則仍辦理保釋手續。 服刑兩個多月的黃之鋒亦已完成保釋手續,他在庭外表示,雖然今日成功保釋外出,但能否上訴減刑期仍有「不確定性」。 在庭外,香港眾志及社民連等30多名支持者今早支持黃之鋒及羅冠聰,周庭及袁嘉蔚指這兩個月來不斷收到各方慰問及支持,又指黃羅兩人在獄中意志堅定,另香港眾志關注抗爭者及不公不義,而市民亦有責任支持獄中抗爭者,包括遊行、寄信,讓他們知道香港外的情況。 九時半前,羅冠聰和黃之鋒在犯人欄與律師對話,羅冠聰又因鎖上手扣,而由懲教人員協助戴上耳機試聽音量。他們之後又再步出犯人欄等候應訊,手扣亦已解開。二人面露笑容,在犯人欄內有傾有講,有支持者高呼:黃之鋒、羅冠聰,撐住呀! 又有支持者高呼:黃之鋒、羅冠聰加油,即時有保安站立阻止,稱:唔好嘈喇! 羅冠聰於庭外表示,感謝律師及眾志的支持和協助,特別感謝家人在獄中的支持和探望,他表示中秋節在獄中度過,故「出到嚟最想同屋企人食返餐團年飯」。羅又指在獄中兩個多月來有留意新聞報道,保釋後希望協助處理一些政治議題,如一地兩檢、議事風波等。 法庭記者:徐曉伊、潘琪慧、岑詠愛 建立時間:08:30 更新時間:16:22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