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范徐麗泰不明「法治高壓線」意思 冀社會不要極端看待立法

2017-11-07 09:55

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通過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內,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今早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國歌法》需要在本地立法,但看不到理由要設立追溯期。她又認為,《國歌法》的落實細節不能只以法律層面去討論,更要用常識去判斷,「通路過聽到國歌無肅立,應該唔洗罰嘅。」她同意《國歌法》應按立法會正程序進行討論,但不贊同要公開諮詢,因現時已不是討論應否設立《國歌法》。 范徐麗泰指出《國歌法》應按照《國旗及國徽條例》的精神去立法,但應該如何執法則要交由警方去處理,「相信警隊有能力去決定」,相信在一個文明社會內不會以極端手法看待《國歌法》。 被問到新華社發表官方文章,指本港要就《國歌法》「劃出清晰的法治『高壓線』」時,她坦言「好對唔住,我都唔識」強調自己是香港人,不明白「高壓線」用字的意思。她又強調,社會上只是一小撮人有對國歌進行侮辱的行為,當中的大部分是不了解自己在甚麼;不過她承認某部分人是別有用心,其他人則要小心思考是否「被人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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