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在回應《國歌法》本地立法時表示,大原則是一方面要維持《國歌法》的立法目的及原意,另方面要兼顧到香港奉行普通法的法律制度及相關保障,兩者之間要取得平衡。他又指,無一條法例能將每項具體及未來預見的情況逐一寫進。
袁國強早上前往馬來西亞吉隆坡訪問前強調,《國歌法》的立法,是要維護國歌的尊嚴性,是基本的,是合乎常理的。而在本地立法過程中,政府會透過不同途經去聽取社會各界意見。
袁國強指出,政策局日後會就本地立法作研究及考慮。至於要否寫清楚如何執法時,他表示,條例的詳細程度要視乎法律性質,但強調沒一條法例能將每項具體及未來預見到的情況逐一寫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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