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劉江華:尊重國家民族屬應有之義 2017-11-05 11:47 劉江華表示,政府部門全力配合《國歌法》本地立法。 Previous Next 對於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認為,立法目的是希望市民尊重國歌、國家和民族,而這實屬應有之義。 他表示,政府已清楚表明《國歌法》定會進行本地立法,各個政府部門定會全力配合。而在完成整個本地立法程序後,相關部門如康文署等,會根據條文執法。 劉江華又認為,《國歌法》除立法層面外,還需要經教育方面推廣,公民教育委員會的推動一直不遺餘力,如在電視台播放新聞前播出國歌。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情困「鳯姐」一年兩度尋死 深水埗唐樓墮地昏迷 下一篇 預防意識提高 陳肇始:打流感針數字趨升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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