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盈旗下兩公司鋪電訊線路被拒 法庭同意公用地方屬領展 2017-11-06 16:35 涉案地點為彩雲商場。 Previous Next 電訊盈科旗下兩間電話公司打算在屬於領展的彩雲商場鋪置電訊線路,認為既然領展租出地方,租戶可共同享用公共地方,因而鋪置電訊線路並無不妥,但領展以擁有彩雲商場的獨有佔用和使用權拒絕,法官今頒判詞,同意彩雲商場的公用地方均屬於領展,領展有絕對權使用及改劃商場內的公用地方,因此駁回兩間電話公司申請,兼付訟費。兩名原告分別是香港電訊有限公司和Hong Kong Telecommunications (HKT) Limited,被告為領展物業有限公司。 法庭記者:潘琪慧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施政報告致謝議案 議員提16項質詢 下一篇 香港發展食粥定食飯 梁振英:要正確處理與國家關係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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