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毛」涉無申報黎智英捐款案 吳文遠為首名證人

2017-06-13 13:25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被指,於2012年收受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25萬元後,未有向立法會申報,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主審法官李運騰昨裁定控方表證成立,辯方指梁不出庭自辯,但傳召辯方證人,社民連現任主席吳文遠為首名證人。 六十一歲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涉嫌於立法會任期內,透過Mark Simon接受壹傳媒黎智英的廿五萬元捐款後,沒有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否認控罪的長毛今在區域法院繼續受審,法官作裁定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但傳召社民連主席吳文遠今以辯方證人身份作供,稱他自2009年加入社民連,指社民連是個小型政黨,會員約有幾百人,組織較鬆散,但黨內有會章、及有行政委員會。他指根據會章,主席代表黨行事時不需要咨詢核心成員或向行委會報告,但指長毛通常會咨詢他們。 2012年擔任外務副主席的吳指,他於2012年頭從前主席陶君行得悉黎智英將捐贈100萬予社民連。黨內曾商量將捐款用於選舉事務,包括將各25萬用於九龍東及新界東選區的地區工作,另外50萬會用於社民連的一般性開支,並由被告以時任主席的身份作出安排。 吳指當時陶君行是九龍東支部的負責人,若有黨內分配予支部的款項則會先存入陶的戶口,用作地區工作或政治宣傳等,該筆款項是由陶代表社民連收取的。而被告梁國雄是新界東支部的負責人,給予該支部的款項亦會存入其戶口,上述分予該支部的25萬元亦是存入其戶口,由他代社民連收款。他表示唐婉清是社民連創黨會員,會負責協助被告處理新界東支部的財務工作。 法庭記者:黃顯晴 建立時間:11:25 更新時間: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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