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議員梁國雄,去年11月在立法會一個有關橫洲發展的委員會上,搶走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放在桌上的文件夾,馬紹祥其後報警。警方發出傳票,梁國雄被控「藐視立法會」,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控罪指梁國雄於2016年11月15日,在立法會會議室2,在立法會委員會舉行會議事,引起擾亂,致令該立法會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有關案件將於上午11時30分進行。
梁國雄庭外指,藐視立法會罪原本保障開會的立法會議員,但現在卻令議員在開會期間被告,又並非由立法會檢控,是「非常之核突」。他又指政府怕被人說濫用,要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親自簽名,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都不能行使此權力,形容「招呼幾周到」。
梁又表示,一個立法會議員在會議入面覺得有涉嫌遮瞞官商鄉黑勾結而報警,反而他想取文件看,就被報警告藐視立法會罪,形容為「荒天下之大謬」。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及陳淑莊等十多人聲援梁國雄,郭家麟表示,政府利用法例控制為了盡忠職守的民選議員,最藐視立法會的應為特首梁振英、時任發展局的馬紹祥和陳茂波。郭又稱,梁國雄為公義看遮遮掩掩的文件反倒被告,政府今日不是影響梁國雄,而是衝向所有議員和市民,今次是為公義而戰的案件。
法庭記者:徐曉伊、潘琪慧
建立時間:09:35
更新時間: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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