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費者委員會與韓國消費者院簽署「合作協議書」,建立兩地訊息及投訴個案互通機制,兩地消費者可向居住地一方投訴,再轉介到旅遊地一方處理,而且適用於網上購物引起的爭議。
消委會表示,本港與韓國兩地近年往來日趨頻繁,韓國的時裝、化妝品等,深受港人歡迎。去年港人到韓國旅遊的人次達65萬,較前年的52萬增加了25%;至於享有「購物天堂」美譽的香港,亦成為韓國旅客的熱門旅遊地,去年有近140萬人次到訪香港,較前年的124萬人次上升12%。
但兩地發現,旅遊時的糾紛,可能因為行程緊密、語言不通,甚至購物的金額不高等原因,不少消費者為免費時失事,遇到糾紛或不良銷售手法亦未必能即時在當地投訴,待回到居住地時只好作罷。
今次協議,可解決以往因地域、語言及司法管轄區不同 醬間題,而未能處理的消費者投訴,加強兩地消費者的權益。
根據協議,消費者可回到自己的居住地後,向居住地的消保機構投訴。當居住地機構接到投訴,在取得投訴人的同意下,會將投訴的詳情以英文轉達另一方機構,由該機構協助消費者解決。
當另一方機情接到投訴個案詳情,會先評估,通過後再展開調解工作,如最終商戶提出和解方案,該機構會將結果轉達至轉達至原居地個案一方,徵詢投訴人意願後再作回覆。
根據香港消委會的數字,去年共接獲517宗外地遊客的投訴(不包括中國大陸),按年增長約6%,當中有1%的個案,即5宗來自韓國旅客。韓國消費者院去年收到11118宗涉及外地遊客及外地交易的投訴,按年增加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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