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分體冷氣同屬一級標籤 電費竟差20%

2017-05-15 10:06

消費者委員會測試市面上14款「變頻式分體冷暖空調機」,但發現即使都是最省電的「1級能源效益」標籤,耗電量相差最高達20%,而電費相差更可達24%。 受測試的全為「兩匹」的分體機,售價介乎6180至15300元。消委會假設每年使用冷氣機180天,每天12小時,以每度電1.2元計,發現各冷氣電費相差可達 24%,由946元至1249元不等。 電費最平只有946元,但卻是售價最貴15300元的「三菱電機MSZ-WG18VA-H1 / MUZ-WG18VA-H1」,製冷季節性表現系數亦是較高;至於電費最貴要1249元,則是為約克 YorkY9ZH18 (Y9EH18 / Y9DH18),售價不算最低,亦要9389元。 抽濕方面,各樣本的表現參差,以5分為滿分,大部分樣本得3分或以下的評分,只有1款獲 4 分。消委會提醒,如消費者只要求抽濕效果而沒有需要調節室內溫度,使用抽濕機會較合乎經濟效益。消委會建議長遠可考慮進一步提升能源標籤評級標準,促進業界設計和引入更高能源效益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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