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辯方指東海花園會所裝修可加租 唯一獲利是業主黃楚標

2017-02-09 12:27

曾蔭權涉貪案今繼續在高等法院審訊,辯方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繼續進行結案陳詞。 辯方指,深圳東海花園會所殘舊,業主作重建及裝修,可以提高出租價格,唯一獲利是業主黃楚標,而非曾氏夫婦。辯方稱,無疑曾氏夫婦搬入大宅,是享有舒適的環境,但他們要支付市價的一年租金80萬人民幣,相等100萬港幤。 對黃楚標有利的是,未來的租客或提升賣樓價,既然遲早都要用錢裝修,當曾蔭權要求裝修,也是合理的。 控方指租金低於市價,但辯方指有證據顯示當年2010至2012年大陸樓價或租樓價嗎?何以見得是大數目還是小數目呢? 辯方反駁,有關控方指曾氏夫婦指示下深圳大宅的裝修極度奢華,但明明證供指,他們的裝修要求是簡單、實用,如果是貪污,為何明言要求奢華裝修? 辯方又指,曾氏對裝修全權話事,但有證據指業主東海集團說過「租客你可以隨心所欲去裝修吧!」這話嗎?更何況何周禮要向東海報告交待,開會有東海職員在場。何的證供又指東海要求多項異議,用較低價的物料,可見不是曾生曾太完全控制裝修。辯方又反問,為何曾蔭權主動在節目「自爆」租用深圳大宅,當時人人都想像他是一個貪污者,反問如果真有貪污,你會自爆資料來豐富他人的指控嗎? 曾蔭權在節目指「我在退任後會遠離政府⋯不從商⋯短暫遠離香港」,辯方指然後曾蔭權自爆租用深圳大宅的資料,「為何他這樣說?正正是想證明他遠離香港」。 租屋是退任後的私人事,與政府決策無關,所以多位在政府工作的證人稱不知情,也是合理。辯方指在簽租約時,難道真的沒有律師在場嗎?  法庭記者:徐曉伊、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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