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辯方引述東亞職員指 李國寶簽支票當日未見曾太

2017-02-09 09:43

曾蔭權涉貪案今繼續在高等法院審訊,辯方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繼續進行結案陳詞。辯方指,無證據顯示李國寶簽出35萬現金支票是存入曾太戶口或與深圳大宅有關。因為證據資料不全面。 辯方指,在第一項控罪中,沒有任何元素是指35萬與深圳大宅有關,質疑如真的像控方所說有貪污,為何35萬要存入曾太戶口,該款項為何不直接經黃楚標。辯方又指,至少8人銀行職員處理過曾太或李國寶的銀行交易,不是控方所指在黑暗中交易。 辯方指,人所周知曾太的家人均在澳門,曾氏夫婦和澳門有聯繫,質疑為何李國寶和曾氏夫婦到澳門就一定舆深圳大宅有關,何況曾蔭權身為特首,出入均有保鏢貼身保護,就算他離境到內地或澳門,其人身安全將由當地保安接手,曾蔭權根本不可能會和黃楚標有秘密會面的可能性。 辯方續指,假若曾蔭權真的有官商勾結,為何他要和黃在内地公然見面、為何要安排見面讓人知道,認為控方根本沒有實質證據證明曾蔭權和黃楚標之間存在官商勾結。 辯方指,沒有證據指李國寶案發期時去過深圳,以及黃楚標出遊是與曾太有見面或秘密協議。 廉署質疑李國寶不會合作調查,但為何又可以成功會見東亞銀行職員。在東亞銀行總行任職文員的莊淑嫻「阿嫻」,是按主席李國寶的私人秘書給予的指示工作。她指,李國寶簽支票當日,從未在銀行見過曾太。 其胞弟曾蔭荃及妹曾璟璇早上已到庭支持兄長,前一哥曾蔭培亦到庭旁聽支持。 法庭記者:徐曉伊、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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