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貪案今繼續在高等法院審訊,辯方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繼續進行結案陳詞。
辯方指2010年7月9日曾太曾簽署一張面額20萬元的支票給李國寶,李在同月21日兌現存入名下東亞銀行戶口內,一星期後便出現了李國寶的35萬元現金支票。
控方昨指,任何商人都喜歡與政府最高級人員即特首做朋友,辯方反駁這是武斷說法,更何況現實是,控方忽略了雄濤有很多朋友在政府工作,唐英年也供稱認識發牌會議中的大部分人。
辯方指出,黃楚標與李國寶純粹是雄濤股東,多位政府高官透過電郵聯絡的是鄭經翰,而非黃楚標。
辯方指,根據2010年11月5日出入境紀錄、即政府正式宣布原則上批出雄濤廣播的聲音廣播牌照當日,曾蔭權與其妻在傍晚6時離港、黃楚標卻在傍晚7時離港,只是不穩妥去肯定他們有秘密會面。
對於文件指在2011年2月曾太全日在廣州出席國際婦女節活動,在當地酒店過夜。辯方指,控方提供不全面的資料,讓陪審員幻想當黃楚標、曾太、何周禮離境就是有秘密計劃。
法庭記者:徐曉伊、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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