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就建議推介授勳提名人 林鄭指從無受曾蔭權干預

2017-01-26 15:04

因應前特首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及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一案,控方下午傳召剛辭任宣布參選特首的前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以控方證人身分上庭。林鄭抵庭時表示,她第一次出庭作供。林鄭作供不足半小時便完成,她強調特首辦指示的授勳提名只屬建議,而曾蔭權從沒有干預她。 控方下午2時半過後,傳召案中第25名證人林鄭月娥,林鄭為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作供前先手持《聖經》宣誓。控方第一句問林鄭是否1990加入政府,林鄭即答「no in 1980」,她臉帶微笑回應主控。而她於2007至2012年為發展局局長。 林鄭同意授勳提名期由年底展開,發展局處理提名名單,2010年也是如此。2011年林鄭提名的只有3名公務員,沒有一般公眾人士。 控方指負責為曾蔭權夫婦深圳大宅進行設計的建築師何周禮的提名表格在4月獲林鄭簽署,控方問為甚麼有延誤?林鄭指不太記得確實日子,但約在4月收到特首辦指示。其後何周禮再有第二份提名表,林鄭指,是因為發展局被要求對何周禮的貢獻作出進一步查核。 她強調特首辦指示的提名的只屬建議,而曾蔭權從沒有干預她,就建議推介提名人。她以英語表示「I make my own judegement」,並補充授勳名單經發展局審查,她滿意才簽名。 林鄭表示,她完全不知道何周禮為曾蔭權設計深圳單位、也不知道深圳大宅一事。法官追問若然提名時知道,她會否改變心意而不提名何,林鄭指只會考慮獲提名人士的貢獻程度。 林鄭是於下午2時左右扺達法院,之後直上10樓會議室等候。有兩名廉署調查人員向林太講解出庭作供前必須先宣誓,及著她作供時要大聲,而證人台上的咪只是錄音設備而非擴音器。林鄭在會議室內翻看文件及和助手傾談。會議室外有兩名廉署人員及4名男女保安看守。 而曾蔭權在下午2時15分返回高院。林曾兩人前後腳扺達法院。至於另一名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則於明早才出庭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 法庭記者:徐曉伊、方嘉欣 建立時間:14:01 更新時間: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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