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前私人副秘書作供 特首私人時間行程沒官方紀錄

2017-01-13 10:51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踏入第八天審訊,曾蔭權夫婦今早9時10分到達法院。首名證人行政長官辦公室常任秘書長劉焱盤問後,第二名證人為前特首辦私人秘書蔡傑銘出庭作供。 主控向蔡講解作證須知,蔡不斷點頭及臉帶友善笑容。蔡在2009年8月至2012年7月擔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副私人秘書。在特首辦中是首長級之一,工作是支持特首辦私人秘書,再以支援特首辦工作。 主控問,每日工作包括預備特首日程?蔡重申其工作是藉特首辦私人秘書,安排行政長官的工作。而當時的特首辦私人秘書長為麥靖宇。在2012年2月20日、21日、22日傳媒報導曾蔭權在澳門出席晚宴等。而曾蔭權在2月26日發出新聞稿向公眾提供相關資料。 David Perry問,2012年2月新聞稿之中,蔡本身有否負責。蔡指特首辦工作室有同事負責,不過傳媒會向他們查詢,自己是負責跟進立法會及公眾的疑問、草擬文件。蔡指是自己、麥靖宇、梁卓偉及曾蔭權本人均負責相關新聞稿。 梁卓偉是特首辦主仼,而麥靖宇是秘書,就行政長官做的事,蔡可經常務秘書長查詢,如緊急就可直接聯絡特首。 在2012年2月20日開始至3月底,蔡日常會與曾蔭權接觸、見面,但難以界定頻密程度。傳媒報道過曾去澳門的私人旅程、坐私人飛機外出,蔡指對於特首私人時間的行程,沒有官方特別紀錄,所以在回應時要問特首本人拿取資料。 被問及如公眾查詢特首行為,特首會否先過目草擬回覆,蔡指作為首長級人員,會查證資料的真確性。但不會每一份文件都讓特首本人過目。 法庭記者:徐曉伊、方嘉欣 第八日案情摘要: ● 前私人副秘書:07年採內部守則監管特首坐私人飛機(按此) ● 控方指ICAC曾要求曾蔭權行程日記 劉焱表明未能找到(按此) ● 證人笑指「無反對」鄭經翰具爭議性(按此) ● 曾掩咀拒談兩司長辭職 曾蔭培到庭撐場(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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