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控方指被踢爆租大宅 藉訪問放煙幕掩真相

2017-01-12 10:08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今天第7天在高院續審,控方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 繼續開案陳詞指,曾蔭權於2012年2月20日遭傳媒踢爆深圳大宅後六天,接受商台「政好星期天」節目訪問,目的是要先發制人、操控傳媒,及藉傳媒作為武器來狡辯,和轉移視缐以圖減低損害。又故意製造於2012年2月21日署期的租約,藉此放煙幕,掩蓋事實真相。 曾承認批出雄濤廣播牌照時沒有申報利益,「我當時的確沒想過,在深圳而不是在香港,只是有意向,僅租用短期,我當時的確沒有意會到要申報,要申報理由亦很牽強」。 曾承認「自以為是」「雖然我這45年的公務,做事規行矩步,但市民仍質疑我誠信,令我很傷,」他在訪問中披露,約數年前他得悉東海花園的會所屬於黃楚標,黃向他指會所將改建為住宅單位,10年他向黃表明有意租住上址,而改建工程於11年開始,黃指租金約80萬人民幣,雙方同意於12年2月簽立租約。 曾指該大宅近香港,他和妻子打算在退休後入住,他當時表明租金必須是市值,且太太喜歡該大宅,希望有更大空間儲存物件。Perry 指該筆80萬人民幣的1年租金,表面上看來是12年2月21日才支付,但事實上,早於20個月前,即10年11月已支付給由黃楚標擔任主要股東及董事的東海聯合控股有限公司名下戶口內。控方認為曾蔭權向公眾交代事件時,未有說出全部真相,及蓄意隠暪他和黃楚標之間的關係。 Perry指,曾蔭權關注自己的聲譽和誠信,會留意傳媒的報道,他在節目中首度提及租住深圳東海花園,是要解決傳媒給予的壓力,也是要控制和限制媒體報道,這正是他接受電台訪問的真正目的。這些都是重要資訊,但無提及過。但他仍有隱瞞,包括沒有提過李國寶給予的35萬元,亦無提過何周禮做設計裝修。 曾蔭權在商台訪問中表示,數碼牌照是在行會一致通過的決定。他指,並非一人的決定,所以沒申報亦不會有很大影響,因而沒有申報,這是有一個很好很好的原因。 法庭記者:徐曉伊、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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