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幅元朗多層現代產業大樓地調整招標條款 延至7月截標
2025-03-20 16:16
政府去年先後推出2幅元朗區多層現代產業大樓用地,包括元朗洪水橋及厦村第39A及39B區,以及元朗福宏街與宏利街用地,以「雙信封制」方式招標,原定明日截標,最新調整招標條款,並延至今年7月25日截標。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政府會在不影響政策原意下微調部分招標條款,讓項目有較合理投資回報,也讓政策目標與參與投標企業的擬議發展更好協調,以便鼓勵企業競投,政府亦會相應延長招標期限。此舉是考慮到近日有一些潛在投標者表示支持政府發展多層現代產業大樓用地的政策目標,但因應項目涉及大額投資及市場的最新情況,希望政府可考慮調整招標條款。
基於上述的市場意見,在不影響政策原意的前提下,政府會調整兩幅用地的某些招標條款,當中主要的修訂圍繞下列三個環節,(一)在大樓落成後,政府將以象徵式租金向投得用地的企業租用大樓的部分樓面,租賃期為10年,由政府或政府委託機構管理和轉租予受政府發展項目影響的棕地作業者,以取代原招標條款要求企業須永久把指定樓面無償轉讓予政府,換言之經修訂條款可統一大樓產權並由投得用地的企業百分百擁有。
政府一直表示政策意向是在指定時間內(大樓建成後約5至10年)以優惠租金向受影響棕地作業提供樓面,在過渡期而非永久性地協助它們升級轉型。因此,是次修訂並沒有偏離政府的政策原意;
(二)政府一直以來表明會要求中標企業提供大樓若干樓面予政府(洪水橋用地為2成,元朗用地為3成),原招標條款採用的計算方式分別以用地可蓋樓面上限的2成或3成作為基礎。考慮到招標條款本身並無要求中標企業必須在地契建築規約期內興建至用地可蓋樓面上限,為確保租予政府樓面要求的合理性,把中標企業須在該10年內租予政府最低樓面,修訂為約4.6萬平方米(洪水橋用地)及2.9萬平方米(元朗用地),即由原先以用地可蓋樓面上限改為以下限計算租予政府的樓面,讓有意分期發展的中標企業可先行在地契建築規約期內興建不少於樓面下限,並按實際建成樓面乘以相關百分比(洪水橋用地為2成,元朗用地為3成)以決定租予政府的樓面。
(三)適度下調洪水橋用地租予政府樓面的樓面承重要求,由每平方米30千牛頓改爲25千牛頓(與元朗用地的樓面承重要求一致),更貼近一般工業大廈的要求,以減低建築成本。
鑑於上述調整,政府會延長兩幅用地的招標期限至今年7月25日,讓有興趣的投標者有充足時間就調整的招標條款按「雙信封制」準備標書,以及尋找投資合夥人及與財務機構磋商融資安排。
發言人補充,在善用市場力量作發展之時,面對市場狀況瞬息萬變的環境,政府需要開放聆聽市場意見並回應企業的合理關注,在維持政策原意的前提下用好市場力量。是次調整招標條款正是政府因應市場意見從善如流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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