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觀察】捲入行賄褫奪政協

2021-09-09 14:00

內地刑法雖然規定有行賄罪,但行賄一般「從寬」。除了出於案件突破的需要,像一些行賄人提供綫索立功,亦與過去的「親商」政策有關。改革開放之初,由於制度不健全,不送禮送錢難辦事,包括港商在內的一些外商也不得不行賄。官方反腐敗,一般只查貪官,不抓行賄商人,當中也有擔心影響商人投資意向的考慮。

  隨着經濟崛起,已經沒有這一考慮。中共十九大明確提出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此次中紀委聯合多個部門推出《意見》,尤其建立行賄人「黑名單」制度,意味着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制度上邁出重要一步。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中央統戰部也參與推出《意見》,紀檢表示要與統戰部門等建立對行賄人的聯合懲戒機制。過去,包括港商在內的一些商人雖然有「劣迹」,但仍可居廟堂之上,當上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進入工商聯等組織,今後這些政治榮譽勢遭褫奪。

  事實上,近年統戰部已經開始從嚴把關。三年前,本屆全國政協委員兩千多人的名單公布,包括約兩百名港人。中央統戰部部長尤權在解釋這份名單時表示,嚴把人選政治關、廉潔關、形象關。注意和了解人選政治表現、工作情況、形象口碑和擔任政協委員期間的履職情況等,對政治上、廉潔上有問題和社會形象不佳、履職情況不好的人選,堅決不作安排。

  當時,已經傳出有港商本是政協大熱人選,但因為內地有高官落馬,捲入行賄案而遭遇滑鐵盧。也有的是上屆政協委員,本來穩坐釣魚船,但未到六十八歲就無法連任,盛傳也是最後一刻被從名單拿下。 

紀曉華

中國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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