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終極上訴 爭議控方未證屬「外國代理人」
2025-01-09 00:00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鄧岳君、徐漢光於2021年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4個半月。3人昨上訴至終審庭,一眾法官連番質疑律政司詮釋無法成立,鄒幸彤引用小說《1984》中「戰爭即和平」,指律政司將字眼詮釋成相反意思。
上訴方又批評大量審訊文件因公眾利益豁免權(PII)而被遮蓋內容,形同卡夫卡式審判,反問要被告如何辯護?終審庭容後宣判。
質疑大量審訊文件被遮蓋內容
上訴方代表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陳詞指,《香港國安法》實施細則附表5只針對「外國代理人」,因此控方起訴時須證明被告為「外國代理人」,而不只是合理地相信為外國代理人。
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回應指,應根據《香港國安法》背景來詮釋附表5,其立法意圖在賦予警方充分有效權力來處理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法官李義指,條文只清楚訂明「外國代理人」,沒有「合理相信為外國代理人」;首席法官張舉能進而指涉案條文中沒有「合理相信」字眼,在其他部分卻有「合理相信」字眼,顯示立法機關清楚知道應在何時何處加入上述字眼,明言律政司如同要求法庭重寫條文。法官霍兆剛更指出涉案條文中,前半句的動詞「相信」文法上不可能套用到後半句中,張卓勤承認其詮釋有文法困難。
鄒幸彤親自陳詞,直言律政司為了補救而扭轉條例意思,將「外國代理人」詮釋為「合理相信為外國代理人」,令2025年的法律倒退回《1984》中所謂的「戰爭即和平」,將字眼詮釋成相反意思,根本無法理解。最後,彭耀鴻提到原審時的調查報告中,黑紙比字多,當中有關外國代理人聯繫之處,皆因PII而被遮蓋內容,被告無法閱覽檢控文件,猶如百多年前著名小說家卡夫卡筆下的《審判》一樣荒謬。
案件編號:FACC 10, 1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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