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監察潘焯鴻藐視法庭 囚21日
2024-11-26 00:00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今年3月發布Facebook帖文及YouTube片段,稱前助手潘小文在慈山寺「偷李嘉誠漢白玉佛」及盜竊口罩等。潘小文入稟控告潘焯鴻誹謗,高院頒令禁止潘焯鴻發表相關誹謗言論,須移除帖文影片,惟潘焯鴻違反禁制令,早前承認民事藐視法庭後,上月缺席聆訊。余啟肇暫委法官昨判處潘焯鴻入獄21日,潘焯鴻提出上訴,獲准暫緩執行監禁令,惟仍須支付40萬元懲罰性訟費。
原告為網上電台D100主持潘麒智,藝名潘小文,被告為「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原告方昨指潘焯鴻上月沒有按時申請延長期限提交陳詞,亦沒有任何解釋何以逾期。潘焯鴻一方為此道歉,後悔干犯藐視法庭,再向法庭及原告方道歉,指出潘焯鴻初犯,望法庭判處罰款。潘焯鴻一方又指潘焯鴻現已移除涉案Facebook 帖文,YouTube片段也轉為私人。
辯稱誤信前律師代表 缺席聆訊
余官判刑指案中涉及潘焯鴻Facebook 帖文及5段YouTube片段,當法庭禁制令4月8日送達潘焯鴻後,其後又再收到原告方律師信,潘焯鴻雖已編輯帖文內容,公眾仍可閱覽編輯紀錄以及5段YouTube片段,直至翌月1日才刪除帖文,並將片段由公開轉為私人。潘焯鴻先後存檔3份誓詞解釋,此前誤信前任律師代表,以為提出上訴後毋須執行禁制令,與前任律師代表討論後認為律師信欠缺詳情,又以為對方會代表自己,故毋須出席10月聆訊。
余官認為Facebook 帖文方面違反禁制令情況輕微,接納潘焯鴻辯解,指其不知悉他人仍可閱覽編輯紀錄,然而律師信已是明確警告,潘焯鴻再沒有理由不刪除帖文。至於片段方面,截至5月1日為止,觀看次數達40萬以上,而禁制令條款明確,既由潘焯鴻製作及上載片段,理應知道何者需要刪除,毋須助手額外再重溫800多條頻道片段。余官接受潘焯鴻現已執行禁制令,沒有證據顯示潘焯鴻曾邀請他人觀看私人片段。
余官不認同原告方律師信欠缺詳情,認為當中已清晰標明涉案片段,潘焯鴻沒有藉口不去遵從,而且潘焯鴻可以自行下載片段預留作審訊之用,不能 歸咎於前任律師代表,而且若一早與前任律師代表商討求情理由,則不可能不知道對方毫無準備。
提上訴申暫緩執行監禁令
余官續指禁制令下達後,潘焯鴻5月1日才將片段轉為私人,持續損害原告權益,使其苦惱,潘焯鴻個人須為事件負上責任,即時監禁無可避免,判監21日,兼付40萬元懲罰性訟費。潘焯鴻提出上訴,獲准暫緩執行監禁令,惟仍須支付懲罰性訟費。
另外,潘焯鴻身處法院內期間,一名女子懷疑舉起手機向他拍攝。潘發現上前制止,雙方因而發生爭執。警員接報到場,經調查後以涉嫌藐視法庭拘捕涉案女子。她報稱感到不適,送院治理後始帶署扣查。
案件編號:HCMP 79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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