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樓忽略關顧長者 訂政策逼在眉睫
2024-11-26 00:00本港老齡化已成定局,房屋設計須順應長者需求而變。房屋局早前在公共屋邨推出「幸福設計」指引,當中「樂齡安居」便名列八個幸福概念之一;政府「推動長者友善樓宇設計」工作組亦計劃,以「強制」及「鼓勵」兩種方式落實在新建私樓及商業處所的長者友善設計。有資深社工向《星島》指,曾接觸不少個案,長者在受傷後依賴輪椅出行,因居所通道狹窄,「連廁所都入唔到」,最終被逼入住老人院。有建築師指,近年不少私樓屬「納米樓」設計,日後恐面臨改裝困難,倡政府要推出政策推動巿場作長者友善的設計。
房屋局早前公布公屋「幸福設計」指引,提及屋邨需「設計年齡友善環境」,尤要顧及長者需要,建議升降機內可設斜椅、單位主入口寬度最少要有850毫米、廚房烹飪台需為可調式設計以便輪椅用家等。社聯行政總裁蔡海偉指,房委會自2002年起已採用「通用設計」規劃公屋單位及公共設施布局,便利長幼傷健人士共用,令居民即使年齡漸長或行動不便,亦毋須搬離居所。他坦言,公屋的長者友善設計,做得比私人住宅更好,「公屋即使是細單位,設計上也已考慮輪椅人士出入需求,且通用設計模板也便利日後進行改裝。」
公屋訂指引關愛長幼傷健
政府研強制或鼓勵推友善設計
建築師學會會長陳澤斌指,面對人口老齡化,長者友善設計非常重要,擔憂近年本港湧現的「納米樓」設計,日後要作改裝恐有阻力,「老式私人屋苑的單位,若面積有500呎左右,改建難度不大,但納米樓空間不足會有改建困難。」他認為,政府可通過推出政策優待或津貼措施,推動私人巿場進行改裝,但相信隨政府推動新土地政策,港人未來十年的住屋問題可望有所紓緩,「屆時可再推出政策,將較細小的單位進行重組,如打通為較大單位。」
去年《施政報告》已提出成立「推動長者友善樓宇設計」跨部門工作組,探討將通用設計及通達概念納入屋宇署的樓宇設計手冊中。根據工作組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顯示,當局計劃以強制以及鼓勵兩種方式推動新建私樓、綜合用途樓宇及長者經常到商業處所的長者友善設計。
倘不符要求 屋宇署有權拒絕
文件指,強制性設施設計涉及確保長者安全和活動性的必要設計,並在執行上無太大難度,如加寬單位大門至不少於850毫米、降低門檻至不高於15毫米、廚房及洗手間等濕滑地方須採用防滑地板等,屋宇署有權拒絕批准不符合規定的建築圖則。
鼓勵性設計則包括加寬公用走廊至逾1200毫米、較大的升降機機廂、設置長者友善設備例如長者健身器材等,當局會透過提供樓面寬免作為誘因,定在現有10%的樓面豁免上限規定內。另外,亦會在綠建環評下設立自願認證計劃。
發展局指,若建議獲得支持,在明年起開始會分批通過修訂法例、行政指引或作業備考,落實長者友善的樓宇設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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