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勇:港人治港非指全由港人治
2024-11-25 00:00
12月4日是國家憲法日,《基本法》基金會昨日舉行2024年國家憲法日晚宴講座。《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張勇以「國家憲法監督制度」為題發表演講,指根據憲法,一國兩制當中「港人治港」的意思,不完全是指香港只能由港人來治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的主權者,也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負責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還可以行使任何它認為應當由它來行使的權利,即是一個「開口權」,除中國以外,其他國家都是一樣。他又反問,若然中央不治港「《基本法》哪裏來?」而且不是所有人也能治港,需要是愛國者,才能治港。
張勇又指,香港與其他自治區相比,享有高度自治權。他以新疆民族自治區域為例,新疆人大常委會作為地區的最高立法機關,所制訂的自治條例不能馬上生效,必須先上報中央,經過審視是否符合憲法及其他全國法律後才能生效,但香港立法會所通過的法律,只要獲得過半數議員表決贊成便能立即生效。
較其他自治區享高度自治權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黃玉山表示,憲法為國家的總綱領,是國家最高的法律體系和權威,並適用於國家全部領土,香港作為國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憲法理應適用於香港。他提到過去一段時間香港坊間有說法指中央定了《基本法》管治香港,換言之國家憲法在香港並不適用,更形容《基本法》為小憲法。黃直指有關說法不正確,強調《基本法》的法律定位由憲法所確立,一旦脫離憲法,《基本法》就變成無源之水。
李浩然:依法治國重大根基
另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基本法》基金會會長李浩然表示,今年為中國第一部憲法70周年,依法治國為國家重大根基,有憲法就需要有憲法監督,完善憲法監督制度決定能否「依憲治國、依法治國」。他指出,香港經立法會制訂本地立法要向中央備案,體現香港作為國家一部分,以及中央全面管治權,強調「憲法全面適用於香港」,憲法和《基本法》亦共同構成香港的憲制秩序。他期望社會能更關注每一年的國家憲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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