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搗跨國洗錢集團 涉逾億騙款

2024-08-17 00:00

香港警方聯同國際刑警及新加坡警方行動,瓦解一個跨國洗黑錢集團。
香港警方聯同國際刑警及新加坡警方行動,瓦解一個跨國洗黑錢集團。

香港警方聯同國際刑警及新加坡警方,進行聯合反洗黑錢行動。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人員,本月9日早上展開代號「黑腦」(BLACKBRAIN)的行動,瓦解一個跨國洗黑錢集團,在本港及新加坡拘捕包括集團主腦的8名人士,警方指出,該集團至今清洗至少逾一億港元的犯罪得益。

香港警方表示,一直與國際刑警及新加坡警方保持緊密的情報交流,以打擊跨國洗黑錢的犯罪活動。今年年初發現一個國際犯罪集團,利用香港銀行戶口接收了超過3300萬港元及520萬港元分別來自新加坡及本地騙案受害人的騙款。
拘8人包括主腦及骨幹成員

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警方以涉嫌「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串謀洗黑錢」)罪名,拘捕一名集團主腦、3名骨幹成員及3名傀儡戶口持有人,年齡介乎33至43歲。

行動中,人員檢獲約30萬港元現金、超過60張銀行卡及其他證物,並阻止集團成員戶口中13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被轉移。5名被捕人已被暫控合共3項「洗黑錢」罪,案件已於本周一及周三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至於新加坡警方亦在當地拘捕一名與犯罪集團有關的23歲男子。

行動期間,警方調查顯示其中一名被捕傀儡戶口持有人的銀行帳戶,在當日收到數筆合共約12萬美元(折合約93.5萬港元)的海外匯款,遂立刻通知國際刑警及新加坡警方,及後發現其中一筆匯款來自一名在美國誤墮投資騙案的受害人。警方隨即通知該名受害人以免招致更大損失。
提供戶口可構成洗黑錢罪

警方重申,無論市民是利用個人銀行戶口,或將戶口提供給其他人作非法用途,均可能構成「洗黑錢」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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