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間承辦商 暫列消防處推薦「白名單」

2024-08-17 00:00

火災後佐敦華豐大廈的消防設施,備受關注。
火災後佐敦華豐大廈的消防設施,備受關注。

舊樓火災奪命時見發生,保安局上月向立法會提交《2024年消防安全(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賦權執行當局為未能符合《條例》要求的目標樓宇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並在工程完成後收回有關費用。保安局常任秘書長李百全昨表示,暫有92間工程承辦商經審核列於消防處推薦的「白名單」上,供法團參考選擇;又計劃當修例通過,將挑選代辦「試點」樓宇,並加強宣傳解除市民現存「天價工程費」的誤會。立法會9月上旬將舉行公聽會聽取市民意見。 

在立法會法案委員會上,保安局常任秘書長李百全表示,消防處樓宇改善支援中心提供一站式支援,包括製作承辦商「白名單」供業主挑選以遵辦「消防安全指示」;在全港1000多個承辦商中,目前名單已加入92間,另有300多間有意與政府合作。他指出,受《條例》規管的目標樓宇約有14000幢,截至今年3月底,當局已向10400幢目標樓宇發出「指示」,當中約2000幢目標樓宇沒進展又沒有合理辯解,消防處及屋宇署會考慮作出檢控,列入「主要目標」。

李指出,局方計劃在法例通過後2至3個月內,挑選10至20間樓宇作為代辦「試點」;由於​​不少業主誤會工程費用屬「天價」,計劃加強宣傳解除誤會,並以一幢13層高的樓宇為例,相關消防工程費用大約200多萬元,市建區資助120萬元後,60戶業主每戶需要分擔約1.3萬元,加上當局容許60個月免息分期付款,認為即每月平均付約200元的費用屬合理。

為提升阻嚇力,當局建議將有關罰款提升4倍,提高不遵從「消防安全指示」的最高罰款由2.5萬元,增至10萬元,額外每日罰款由2500元,提升至1萬元;不遵從「符合消防安全令」的最高罰款,增至20萬元,額外每日罰款提升至2萬元。
建議罰款提升4倍增阻嚇力    

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指,過去18年本港火警造成近360人死亡,形容「香港人出名不怕罰錢怕坐監」,認為需就未有遵辦「消防安全指示」提升到監禁刑罰。李百全回應說,會參考相關數據,惟個人責任而言較難舉證,過去5至10年大多數是檢控法團,當局同時善用其他法例協助改善消防安全。

《條例草案》定明,如業主在消防安全工程被代辦後拒付款,屋宇署會把其欠帳證明書在土地註冊處註冊,即俗稱「釘契」,日後出售物業時可被追討欠款。選委界議員蘇長荣詢問「釘契」將針對單一物業或整棟樓宇,又指如公共空間的消防指令無法執行,將整棟樓宇「釘契」無法體現公平性。李百全解釋,因涉及公眾地方與立案法團整體決定,「釘契」將針對整棟樓宇;如當中有業主願意配合改善工程,可考慮豁免代辦工程附加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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