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動案女被捕者涉資助羅冠聰等人14萬元

2024-06-01 00:00

警方國安處懸紅100萬元,通緝潛逃海外羅冠聰等人。
警方國安處懸紅100萬元,通緝潛逃海外羅冠聰等人。

警方國安處早前首次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拘捕7人,涉嫌發布煽動帖文,當中包括正在大欖女懲教所還押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警方昨日再更新案情,表示其中一名被捕女子,另涉嫌課金逃犯羅冠聰及其他人士共14萬元,違反《香港國安法》。消息稱,該名女子為潘幼翠,即同案被捕男子關振邦的妻子。

警方表示,一名在5月29日被捕的女子,經調查後亦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1條「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罪。調查顯示她於網上訂閱平台以金錢資助逃犯羅冠聰及其他人士,資助金額為14萬元。
消息為關振邦妻子

據悉,警方首次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涉嫌發布煽動帖文拘捕的7人,包括5月28日拘捕的鄒幸彤、鄒母鄒劉華珍、前支聯會常委劉家儀及關振邦、社民連成員李盈姿、前荃灣區議員陳劍琴,以及5月29日拘捕的關振邦妻子潘幼翠。被捕人當中,鄒幸彤繼續還押大欖女懲教所,其餘5女1男已獲准保釋。

已逃往英國的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與其他7名港人正被港警國安處各懸紅100萬元通緝。羅冠聰早於2020年8月在社交平台發文,宣布與親人斷絕關係。對上一次即7月份,其家人被警方帶走助查後,羅冠聰也說「相關人士」與他完全沒有金錢往來。

警方重申,「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處監禁7年。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不論以任何形式,包括透過網上平台,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即屬犯罪,警方強調會繼續對相關犯罪行為嚴正執法,呼籲社會大眾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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